2012年5月22日

ATC專欄-失控的正義


什麼是「正義」,這問題至今沒有絕對的答案。

這個問題可以用哲學來回答。

希臘哲人柏拉圖對個人正義的解釋是:正義是人(個人)的一種精神(靈魂)狀態。他認為,人的靈魂中分為三個部分——慾望、理性和激情。正義就是在人的精神中理性起著領導作用、激情輔助理性,兩者共同對慾望加以節制和控制。個人的正義就是指個人靈魂的理性、激情、慾望三種要素在自身內的相互作用。所以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循著這條思路,公正(正義)首先是人的一種內在品質,公正(正義)的行為根源於人的公正(正義)品質。

這個問題也可以用社會學來回答。

十九世紀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(Émile Durkheim)在其著作《社會分工論》(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)中提到只有社會成員間存在一定的向心力,即「團結」,作為成員集合體的社會才能存在。他進一步將社會團結分成「機械」與「有機」二種。道德是集體意識的反映,而法律則是社會藉由道德的實體化而維持團結的一種努力。通過對二者的分析,涂爾幹認為機械社會之後,文明不斷擴張,社會職能也日益擴大,人口的增加導致物質(每平方公里人口)跟道德(社會交往頻率)密度增加,產生競爭生存物資的狀態],如果不用戰爭去解決競爭壓力,只能透過社會分工維持社會穩定。日趨複雜精密的社會分工,將各集團的人們納入其中。透過分工,不同集團的人亦逐漸相互依賴。而在由機械社會向有機社會的轉型中,傳統集體意識的淡化影響了部分社會成員的人生定位,導致社會「失範(Anomie)」。他認為,從機械到有機是歷史的必然趨勢。

這個問題也可以用政治學來回答。

近代美國政治學大師約翰.羅爾斯(John Rawls)在其著作《正義論》中指出,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德行,正如真理是思想體系的第一德行一般。羅爾斯的假設在一個良序社會,人們認定一個相同的正義原則,也共同接受這個正義原則的規範,而社會的基本制度也是以這個原則作為指導,因此人們彼此形成一個自足的體系,由於既存的社會很少是良序社會,所以人們之間對於何謂正義常有爭論,也就是說每個都瞭解社會需要一套正義原則,作為分配權利和義務的適當標準,但對於哪一個原則才是適當的正義原則,則有不同的看法。羅爾斯認為每一個人都有正義感,但這個正義感呈現在制度層面該如何設計的問題上,卻因人而異。換句話說,一個社會制度無論多麼具有效率,只要公認它違反正義,就必須加以修正或廢除。

以上是所有關於「正義」在學理上的解釋,我們可以大略整理出以下重點,首先,「正義」只存在於「人」的社會之中,動物是不會有所謂的「正義」,一隻飢餓的獅子要尋找孱弱的獵物,這是很正常的現象,但是人不能;其次,「正義」是一種個人「內在品質」與整體社會的運作,所以「正義」在某種程度上是變動的;再者,「正義」是一種「和諧」的狀態,不論是從個人微觀或者社會巨觀的角度來說,「正義」都是讓人覺得舒服的「美好感受」。所以「正義」是一種感覺,其實沒有任何一種解釋能夠完整詮釋「正義」的意涵。不過以上這些解釋都誕生在於「沒有網路」的年代,在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,「正義」還適用過去的解釋嗎?

網路是種非常方便的工具,透過網路,人們可以輕鬆找到過去很難處理的資料以及簡化原本複雜的流程,但也會做出現實中原本人們不會也不敢去做的事。在部落格和Facebook出現之後,個人資訊的交流更加容易,「社群」應運而生,我們就像是在社群內游動的魚群。魚群看見新的文章,聚集過來,評論文章內容,或者分享自己的想法。在資訊海洋中,人們透過網路建構新的世界,也將自己投射在這個世界中。通常一個社群發展越久,閱讀的網友就擁有越多共同的知識,而人與人之間擁有愈強烈共同的關連性,越往外部的關係會越薄弱。

那為什麼說「正義」會失控呢?以柏拉圖的角度而言,正義是人的內在品質,所以「人」的品質是影響正義的重要變項之一,在網路時代中,何止百家爭鳴,每個人都是一個「媒體」,每個人都擅於各自表述,互相攻訐。你注意到了嗎?從去年的「中指蕭」到年初的日本留學生情殺、Makiyo毆打司機再到最近的葉大少,這些人所受到的壓力大多來自於「網路輿論」,各種所謂「人肉搜索」的非理性手段挖出當事人的隱私,並大加撻伐,從運動明星到社會事件當事人,我們無所不挖,比記者扒糞還狠,甚至未審先判用輿論的力量去壓迫司法,審判結果若不合群眾期待,動輒發動遊行示威,或者冠以「汙名化」的的批評。

若回過頭分析網路的語言,便能發現所謂正義的內在邏輯:善惡二元論,變成廣大網民對所謂「受害者」且施以高度形式上的同情,而所謂「加害者」則被妖魔化為十惡不赦的「惡棍」,至此,光明對抗邪惡的戲碼再度上演,而廣大網民站的那一方,自然是所謂的「正義」一方。只要了解這個邏輯暗藏的矛盾與危險,我們就不會被虛假的人道主義意識形態欺騙,盲目響應網民的集體公審行動。以文林苑事件為例,當事人王家很自然地被歸類於「受害者」,而建商則是「加害人」,北市府則是「幫兇」,所以立場自然是劍拔弩張,只流於相互指控而缺乏實質的溝通。
   
   就在一面倒的撻伐聲中,「議題」消失了,沒有人去注意相關人士的意見,抗爭主體悄悄被置換成「群眾」,而所爭取的「正義」,當然是為了鞏固所謂「群眾」自身的價值觀。這即是為什麼我們幾乎聽不到討論的聲音,例如改善都更條件、合理分配公共利益等,這些能真正能改善現況的制度反而被忽略,因為事實就是所謂的「眾怒難犯」。
   
網路,就像公海,是開放領域,任何聲音都可以各自表述,爭取認同,但如果被有心人士濫用,你會發現抹黑、造謠滿天飛,至於「真相」就在各說各話中被淹沒了。有心人更會利用所有可能資源去塑造自己的形象,而且偏好成為「受害者」,爾後再假借遭受迫害的名義到處抹黑,懇請大家伸張正義,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很多離職員工對前雇主的惡行惡狀,不僅惡人先告狀更在網路上散佈不實指控,導致前雇主蒙受不白之冤,然後只要雇主採取法律行動就立刻大叫:「小蝦米對抗大鯨魚」,彷彿企業主都是貪得無厭的,這一些都是為了製造「不公平」的假象,博取大眾對弱勢的同情。這些戲碼你看膩了嗎?幾乎每天上演,而這就是所謂網路的正義,也就是涂爾幹所提出的「失範(Anomie)」。

這是對於最近一些新聞事件以及生活中的反饋,也對一些年輕人說,不要要沉溺在那些自以為的正義感裡,可能有人給了你一些「讚」,或者訂閱了你的部落格,即使如此,你也不會是正義使者,你的主張也只代表了你自己的意識形態不是所有人,所以醒醒吧!這些都不是正義。

批判一件事簡單,怒罵社會不公不義也是每個人的強項,但是自我反省呢?「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」,這是中國人古老的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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